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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榜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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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榜眼[bǎng yǎn]:

    榜眼,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bǎng yǎn,是科举时代的一种名次称号。

    即在中国科举制度中的殿试中,取得进士考试第二名的名称,与第一名状元、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中文名:榜眼

    外文名:the second place at palace examinations

    别称:殿试第二名

    提出时间:唐朝

    释义:科举时代的一种称号

    释义:科举时代的一种称号,明清两代称殿试考取一甲(第一等)第二名的人。

    起源:“榜”就是“表列取士次第之状”,在这里就是人们所说的黄榜或者叫“金榜”。

    排在首位的叫“状元”。

    自唐朝以来,这个称谓就已经存在了,虽然也有过“状头”、“榜首”等不同叫法,但是得以传承的还是“状元”。

    而榜眼就不一样了,宋朝之前从未听说。

    据记载:“宋:苏老泉(苏洵号老泉)曰:今进士三人之中,释褐之日,天下望为卿相。不十余年,未有不为两制者。是时,一甲无定额,不止三人,而以三人为贵。然未言一甲二、三名为榜眼、探花。”

    就这个说法,张惟骧做案注:“《宋史》陈思让传,思让子钦祚,钦祚子若拙,太平兴国初进士,以第二人及第。时号第二及第者为榜眼。又李昭遘子杲卿,杲卿子士廉,皆一甲三名,人称三世。探花郎昭遘,宋初宰相李窻孙。是宋初已有榜眼、探花之称矣。丙寅孟秋惟骧又识。”

    由此可知,北宋时宋仁宗太平兴国初年,已经有“榜眼”的称号。

    在历史上,宋代科举制度最引人兴趣的特征之一,是往往用丰富多彩的词汇来代替比较枯燥无味的制度术语。

    “榜眼”,就是这些科举文化语汇中的一个。

    类似的还有很多:“贡院”指考生参加考试的厅堂,“乡贡”是指在贡院中选拔的举人。

    其次,是在某些场合、环境里,用通俗易懂的考试术语来强调成功的荣耀。

    而“榜眼”就很有这种韵味。

    类似的还有不少,殿试第一名有时称为“龙首”,有时称作“大魁”。

    而对列出登第者姓名的叫作“榜”,有时也叫“桂籍”。

    另外,在一些名词里也流露出科举考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形象地称呼科考试院为“棘闱”,强调了应试者的艰难。

    榜眼之名始于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年)。

    初时第一名称状元,第二、三名俱称为榜眼,意思是第二、三名分立状元左右,如其两眼。

    如北宋初年的王禹僻在《送第三人朱严先辈从事和州》诗中云:“货船东下历阳湖,榜眼科名释褐初。”

    据清人赵翼在《陔余丛考·状元榜眼探花》中考证:“北宋时第三人亦呼为榜眼。盖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人皆谓之榜眼,其后以第三人为探花,遂专以第二人为榜眼耳。”

    据《称谓录》记载:“榜眼名目,始于北宋。古者原以第二、三两名为一榜眉目;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皆为榜眼。后以第三为探花,遂专以第二为榜眼。”

    因此,“榜眼”的概念就是旧时科举之制,给以廷试一甲第二名的称谓。

    在民间俗称可能更早,但是作为科举术语广泛使用是自宋朝开始。

    相关史籍:宋:王禹偁《送第三人朱严先辈从事和州》诗:“货船东下历阳湖,榜眼科名释褐初。”

    《明史·选举志二》:“﹝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

    清:赵翼《陔馀丛考·状元榜眼探花》:“北宋时第三人亦呼为榜眼。葢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人皆谓之榜眼,其后以第三人为探花,遂专以第二人为榜眼耳。”

    演变: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榜眼”,实际上指出的是全国最高级别的科举考试,所选拔出来的进士第二人。

    如上所言,宋以前“未言一甲二、三名为榜眼、探花”。

    但是在科举考试中,实际上宋以前的进士第二人等同于以后的榜眼。

    随着历朝的更迭,不论国祚久远还是短暂,榜眼如同科举制一样不断发生着变化。

    且不说萌芽阶段的南北朝,就是隋唐两朝,初创时期的科举制度也并不完善。

    既然考试,就会有排序先后,否则,第一又怎么得出来呢?

    但是,由于在同一榜内,有时少到仅仅数人,也就没必要特别强调第二如何了。

    唐朝连进士的称谓都有差异,如在参加考试时已经叫进士了,到考取后“雁塔题名”时就称“前进士”。

    也就是说“前进士”才是后来所说的进士,而“进士”等同于举人。

    由此可知,“榜眼”一词远不具备产生的环境。

    宋太祖赵匡胤开宝六年三月,在讲武殿亲试举人,并确定自此以后定为常式。

    自武则天称帝,天授元年二月亲自策试贡士,开殿试之先河,至此终于将殿试纳入科举制常例之中,成为科举中最高的一级考试。

    北宋时期,宋太宗太平兴国九年进士始分三甲。

    一开始殿试设三甲取士,一甲三人都可以称为状元。

    凡眼睛,人们认为必成双成对,于是将黄榜之上,榜首之下的一甲二、三名统称为金榜之眼,不分第二、第三,全称作榜眼。

    到宋太宗太平兴国初年,已经将进士第二人号称为榜眼。

    到南宋时期,将探花的称谓专属第三名,而榜眼也成为进士第二人的专用名称。

    元朝虽然仍分三甲取士,但多数一甲仅取一人。

    因此,进士第二人就成了二甲第一名,仅得进士出身。

    但是,还是有个别例外,元顺帝首先提出“鼎甲”,一鼎三足,自然会有榜眼、探花,否则状元单独不可能将“鼎”稳定支撑。

    明朝朱元璋洪武年间多次颁诏书,定科举制度。

    洪武三年,诏定科举法,确定八股制义。

    洪武四年,初开会试、殿试。

    洪武十五年,定三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后又命厘定新进士受职制等。

    从现存文献看,明朝隆庆年间(1567年—1572年)已有以榜眼作为著作的题名。

    只有到了明朝,榜眼、探花才成为朝廷承认的称谓,开始成为官方定制。

    清朝沿袭明制,直到终止。

    “榜眼“作为进士一甲第二人的称谓,从无到有、从俗称到官制,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

    对于我们来讲,不论提到状元还是榜眼,都是数一数二的。

    众所周知,作为“文明古国”的中国,可以说第五大发明之科举,影响远至西方各国,国际上通行的前三名、各种评比的冠、亚、季军,真不知是否也有状元、榜眼、探花的影响。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中国的科举制度被国外选官制度所借鉴、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