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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风云小吃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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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嚓嚓嚓——

    连绵不绝的嚓嚓声自猎人小屋的院墙根儿下响起,每响起一声便会有一撮粉状泥土被扬起来,这会儿瞧着已经堆成了个小山丘。

    方文林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自家狼崽子干的好事,夯实的地面硬是给刨出来一个小坑,要不是他发现的及时,这崽子说不定还真能给刨个狗洞出来。

    嗷呜呜呜——

    挨了揍的小不点发出凄惨的狼嚎,又被它爹给训了让闭嘴,只得夹着尾巴灰溜溜地往外跑,它娘还没从屋子里出来,没人能告状和护着它。

    奈何院子的大门关着,它跑不出去,更是急得嗷嗷叫唤。

    方文林怕给云澜吵醒了,便去开了院门放狼崽子出去,原想着将狼窝搬院子里头来,现在嘛,可能还得再等等。

    这会儿已经过了晌午,云澜还睡着,他得自己去弄些吃食。

    给人折腾惨了可不得好好补一补,便去后院捉了一只山鸡,打算炖个鸡汤来喝。

    杀鸡放血,沸水烫毛,这些都是做惯了的,很快就将鸡给处理好炖在锅里,顺便蒸了几个包子垫肚子。

    撤了蒸笼,抽了两根柴火出来控制火候改成小火慢炖,抽出来的这两根柴也没熄,他直接拿着塞进了烧陶的窑口里。

    天气转凉,山里头的温度更低,正好也要烧热水,拿了几根大柴绕到主屋后面,这里还有一口灶,之前一直没用是因为这个灶口是直接连着屋子里的土炕的,夏天一烧屋子里就别想着睡人了。

    现在这个季节和温度倒是正好合用。

    ……

    灶屋和主屋的烟囱升起两道袅袅炊烟,被秋风吹着,打着拐绕着弯,似两条云烟雾龙,盘旋而上。

    方文林提了热水,一进里屋便觉温暖拂面,土炕上侧躺着的云澜正巧因为觉着热而用脚踢开了半边被子,露出来一节嫩白的右腿。

    方文林拿着布巾在水桶里打湿拧干,就着云澜这条伸出来的腿轻轻擦拭。

    云澜的腿很漂亮,笔直修长,肌肉紧实却不夸张,摸着细腻有弹性,不过这会儿瞧着却是遍布红痕,一连串的梅花印自小腿肚连到大腿根。脚踝和大腿是重灾区,上头甚至有着明显的五指印。

    擦了右腿,方文林又伸手钻进被子里去摸云澜的左腿。

    熟睡中的云澜倒是乖乖地任他扯着自己的腿,很是配合地从侧卧改成平躺。

    左腿的情况和右腿不遑多让,这让已经甚是注意控制力度的方文林心中疑惑,怀疑起自己对于力道的掌握不够炉火纯青。

    因为屋子里的温度比外头高,一进来他便脱了外衣,这会儿擦完两条腿仍是被热的出了一身汗,索性直接将里衣也一并脱了去。

    未着寸缕的云澜就这般带着满身的暧昧痕迹被方文林又摸又擦了个遍。

    ……

    云澜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沉沉地躺在云朵里睡觉,突然太阳出来了,阳光将云朵照得暖呼呼的,时间久了便觉得热,他掀了身上的云朵,又把脚伸出去吊着。

    结果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一小朵火烧云硬是缠上了他的小腿,在他的腿上蹭来蹭去,后头更是直接在他的身上游走了起来。

    不过这朵火烧云蹭得舒服,他也就没有去管,谁料又出现了第二个太阳。

    这太阳火热热的,虽未直接碰触到他,却散发着一股又一股的热气,热气本就烘得他不舒服,后面他更是发现这太阳还流浆,滚烫的岩浆滴在身上又热又痒,他实在受不了便从睡梦里醒了过来。

    结果一睁眼就看见只穿了条薄薄里裤的方文林压在他身上,倒也不能说是压,准确来说是方文林跪在炕上,只不过两条腿正好将他夹在了中间,看起来更像是要往炕里头爬然后正巧他醒了便维持了个这么不尴不尬的姿势。

    从美梦中惊醒的云澜可不会管那么多,脑子里唯一的想法便是这人折腾他那么久还不够,趁他睡着了还想干坏事,千错万错都是方文林的错,便蹙着眉抬腿就是一脚。

    这一脚是奔着汉子的胸膛去的,力气不大,只是想表达他的抗议和不满,哪曾想汉子的火气这么旺,赤着上身还出了那么多汗,软绵绵的脚丫便没踩住这汗涔涔泛着光泽的胸膛,顺着中轴线从胸膛滑过腰腹一路往下踩在了凸起的雷区上!

    重重的一声闷哼。

    好死不死的那东西还跳了跳,挠得云澜脚底一阵痒意,条件反射地动了动脚丫。

    这下可好,汉子突然加重地喘息伴着噼里啪啦往下掉的滚烫汗珠全砸在了云澜自个儿身上。

    自己撩起来的火自己灭,身子算是白擦了。

    不过不要紧,方文林这个机灵鬼之前就在灶上又添了水烧着,一会儿可以直接洗澡。

    稀里糊涂又荒唐的一天便这么过去了。

    ……

    “是这边吗小不点?”

    云澜背着装有镰刀的背篓跟在小不点的后头,他的旁边是方文林,和他一样也背着背篓,手里还提了两个箩筐。

    起因便是他们二人早上醒来吃过早饭后商量着让小不点进院子睡。

    达成一致后,由方文林去挪狼崽子的窝。正是这个时候,云澜发现了狼窝里头的一株草本植物。

    【方文林,你看,这好像是板蓝根啊。】

    【我看看。的确是板蓝根。问下小不点从哪里叼回来的。】

    然后便有了现在这一幕,小不点在前头领路,云澜和方文林跟着。

    板蓝根不算是什么名贵药材,农人家有时上山的时候发现了就会顺手采一些回家晾晒,不管是自家拿去泡水喝还是卖掉都是不错的选择。

    而云澜看重的却不是其药用价值,而是它的另一个作用,染色。

    蓝染,华国古老的印染工艺,其中使用的染料原材料便是蓝草,而板蓝根就属于蓝草。

    “呼,小不点跑得这么远。”云澜和方文林跟着小不点从竹林入,下坡经过野山椒和栀子树之后还在往山里头拱。

    这一片土地肥沃,孕育了类别丰富的物种,当然,杂草灌木也生得格外的好。

    又穿过了一片灌木丛之后,云澜有些傻眼了,“方文林?我们是绕圈了吗?怎么前头又是竹林?”

    “没有绕圈,这是另一片竹林。”和云澜这个新手小白不同,长期和山林打交道的方文林对于方位的判断就比云澜有经验的多。

    他可以从地势地貌、植被生长、生物足迹等多个维度去判断自己所在的方位。

    这也是他总是向云澜强调的不要一个人深入山林的原因。因为即使是他自己,有时也会被大自然所迷惑,迷失在山野里,更别提无甚经验的云澜了。

    “这片竹林倒是不大。”云澜跟着小不点穿过竹林,眼前豁然开朗。

    连绵成片的板蓝根!

    正是采收的季节,这些板蓝根也不知道在这片山里林扎根了多少年,竟是挤挤挨挨生了一大片!

    云澜差点嘴都笑烂了,这么多材料,足够他霍霍许久了。

    看云澜兴冲冲地往草堆里冲,方文林忙放下箩筐追上去,“澜儿慢点,这东西跑不了。”

    云澜能不急嘛,小不点这个爱闹腾的,已经钻进去在里面打滚儿了!“方文林,你快叫小不点,别让它把草给祸害了!”

    方文林叫了小不点回来,拍了拍狼崽子的胸脯夸奖两句便让它自个儿去逮山鸡吃。

    得了鼓励和自由的狼崽子别提多高兴了,方文林一撒手便直接跑进了林子里,眨眼的功夫就没了影儿。

    这下反倒是云澜有些担心了,朝着林子的方向瞅了又瞅,“就这么让它自己跑了吗?会不会跑太远回不来了?”

    “不会。”方文林卸下背篓,从里面取出镰刀开始挖草,“这崽子聪明着呢,一会儿我们要走的时候喊它就行。”

    既然方文林这么说,那定是没问题的,云澜也就放下心专心致志地挖板蓝根。

    因为没想着晒干拿去卖,故而不需要在乎品相如何,拔拽割挖,只要能把这蓝草弄出地里,两人无所不用其极。

    挖出来的蓝草也是压实了往背篓和箩筐里头装,一点不怕弄坏了。

    “咦。”

    方文林挖草的速度比云澜快很多,已经装满了一背篓,这会儿提着箩筐在前头挖。

    听见方文林的声音,云澜从草堆里站起身子锤了锤略显酸软的腰,“怎么了?”

    见云澜想过来,方文林抬手制止了云澜的动作,“没事,只是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脚印。”

    脚印?附近有其他动物?

    不过看方文林那副轻松写意的模样,应该不是什么危险的凶猛野兽,云澜便没多在意,继续埋头挖草。

    直到两个背篓以及两个箩筐都装的满满当当,云澜和方文林才呼唤着狼崽子的名字准备回家。

    林深山远,小不点三个字被撞的回荡了两三声才渐歇。

    随后一声悠长的狼嚎由远及近。

    两人坐着等了几分钟,黑灰色的身影便从林子里钻了出来,嘴里还叼着一只肥硕的野兔。

    “好小子。”方文林笑着呼噜了一把狼耳,将其嘴里还在挣扎的兔子用草绳给绑了,“晚上给你加餐。”

    嗷呜——

    即使不通兽语的云澜这会儿也听出了其中的快乐。

    蓝草本身没什么重量,奈何两人压得实诚,这分量就不小了。

    方文林没让云澜提箩筐,自己一手一个拎着往回走,甚至路过栀子树时因为云澜多看了两眼还跑去摘了不少栀子铺在蓝草上面。

    哥儿和汉子的体力差距在这一刻对比如此强烈。

    ……

    “明天就走?”

    云澜很是诧异地看着方文林,前天胡闹一通,今天又钻了一天林子,都没有休息好他家汉子便告诉他明天一早就要去打猎!

    “嗯,”方文林帮着云澜把淘洗干净的蓝草装进大水缸里,眸色深沉,“今天在蓝草地那里发现的脚印可能是狐狸的,我想着早点追过去看看。”

    狐狸!

    云澜心头一惊,眼睛都睁大了,自古皮草都是稀罕物,就像是之前的熊皮,狐狸的皮毛更是精贵,只有那些达官显贵才能穿得起。

    “若真逮着了狐狸,那我们也就能早点下山了。”方文林虽是说着假设,眼里却是势在必得,“过了年,我们的铺子就要开起来了,山下的田地也要耕种,还要养家丁,一桩桩一件件都需要银子。”

    方文林心意已决,云澜知道这个时候不是劝留和担忧的时候,好在狐狸并不是什么太过凶残的猛兽,只不过要想寻到踪迹怕是要费些时间和功夫。

    “这次打算在山里待多久?”

    大概估摸了一下时间,方文林觉得至少得六七天,“不用担心,我自有分寸,而且这一次还有狼崽子跟在身边。”

    六七天……虽然有些久,但之前也并非没有这种情况,云澜心里还是有些底的,“那好,我在家里等你。追到了早些回来,没追到也没关系,别让我担心。”

    将木桶里的水倒进大水缸,没过蓝草,盖上圆木盖,方文林牵着云澜的手往前院走,“嗯,我保证。”

    前院的大木门关着,院子里小不点正追着一只肥硕的灰兔玩,正是它自己逮回来的那只。

    兔子会打洞,跑跑跳跳就找到了之前小不点刨坑的地方,这里的坑已经被方文林填上了,但土质仍是比其他地方的松散,看似它被追得绕着圈子乱跑,实则每次都会来这里刨两下。

    小不点因为只想追兔子玩,也没真下死口去抓咬,故意追得一松一紧,哪曾想这兔子“不安好心”,要知道这院子里的刨坑挖洞的鼻祖就是它,这只“笨兔子”打的什么注意它还能不知道吗?

    兔子打洞,它就跑过去填洞,它的身板可不是一只兔子能比的,一屁股坐下去就能把土压严实了。

    几次过后,这只兔子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气的,竟是直挺挺的倒了过去!

    云澜和方文林回到前院就恰巧看见这一幕。

    紧绷的神经在这一刻突然就松了,云澜抿嘴一笑,“听说过被吓死的兔子,这还是头一回见被气死的兔子,文林,我们好久没吃香辣兔了,今儿晚上就做这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