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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踏青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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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哥,跟上,快点啊!”

    走在前面的李志,回头向掉队了的韩子末挥挥手。

    原本想宅在家过周末的韩子末,拗不过李志的一再邀约,答应和他一起到郊区踏青。

    韩子末不喜欢运动,体力比较差,这次,李志为两个人报了一个驴友团,强度虽然不算太大,但不常出门的韩子末,已经有些吃不消了。

    冲李志点了点头,韩子末吃力的快走了几步。

    “小志,等等我。”没几分钟,韩子末又掉队了。

    “末哥,你真是老人家了啊!”李志停了下来,一边等着韩子末,一边调侃着他。

    “让他们先走吧,小志,我实在跟不上了。这附近的景色也很不错,我看啊,我们就在这附近转转,等会自己回去吧。”韩子末喘着气说着。

    “啊?这样啊?好吧,那我去跟领队说说。”李志快跑了几步,跟领队说明了情况。

    “搞定了,末哥。”

    “不过我说你啊,真是要加强锻炼了,才30岁,你可别未老先衰啊!你还没结婚呢。”

    韩子末笑了笑,没有搭理他。

    面对李志的调侃,他早已经习惯了,不过李志说的也没错,自己确实要加强锻炼了。

    “唉,末哥,你看,那边有个庄园!”

    顺着李志指的方向,韩子末看到了一个占地面积很大的庄园,看上去像个城堡一样,应该是某个有钱人的私人领地吧。

    “末哥,我们过去看看啊!”说着,李志快步朝庄园的方向走去。

    好吧,跟小志过去看看,刚好可以在庄园里休息一下,韩子末心想。

    饶了一段路,来到了通往庄园门口的大路上,两人远远便看到了停在庄园门口的警车。

    “怎么会有警车?难道有案件发生了吗?”

    “末哥,要不要过去看看?”李志询问韩子末的意见。

    “嗯,去看看。”

    按说在休息的时候,韩子末是不会工作的,但这次碰巧遇到案件发生,好奇心驱使着他,还是想过去一探究竟。

    “警官,你好,请问是发生什么案件了吗?”一名警员正在门口忙着拉起警戒线,李志向他问道。

    “是的,唉,李顾问?”这名警员抬起头,认出了李志。

    “赵警官?你怎么会在这啊?”原来是重案组警员小赵,看来是遇到熟人了。

    “韩顾问也来了啊,”小赵向韩子末打着招呼,“你们怎么在这儿?”

    “我和小志在这附近踏青,碰巧逛到这里了,有案件发生吗?”韩子末问道。

    “对,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我们也是刚赶到的。”

    “韩顾问,你们稍等片刻,我这就去告诉王警长。”说着,小赵跑进庄园,通知王钢铁去了。

    “末哥,怎么办?在这碰上老王了,我们要接这个案子吗?”

    “说不定就是个普通的案件,老王也不请我们。”韩子末笑笑说。

    “嗯,一会儿看情况,再跟他谈价钱,能进这庄园转转也不错,哈哈。”

    没一会,王钢铁就出来了。

    “小韩,小李!”王钢铁一边跑着,一边向两人挥手。

    “哎呦,王哥,真巧啊!”李志用调侃的语气向王钢铁打着招呼。

    “可不是嘛!在这能遇到你们俩,哈哈,咱们真是有缘啊!”见到两人,王钢铁显得很高兴。

    “哈哈,王哥,有缘?你一定想让我们帮你免费破案吧。”

    “你小子,怎么说你王哥的?我是这种人吗?真是的!”

    “再说了,朋友之间,帮帮忙,就不行吗?你说是吧,小韩。”王钢铁看向一直很好说话的韩子末。

    “嗯,老王,不复杂的话,就算帮你吧。”韩子末笑着回答。

    “太好了,还是小韩人好,够义气!不像小李这臭小子!”

    “走,跟我进去看看现场,咱们边走边说。”王钢铁带着两人,进了庄园。

    原来,王钢铁也是刚到不久,走到半路,听说韩子末他们来了,就赶忙出来了。

    所以他也还没有到过案发现场。

    “据报案人称,案发现场就是庄园大小姐的房间,这边走。”

    “报案人是庄园的管家,何志强。”

    “死者是庄园的大小姐,赵慧颖,她在自己的房间里被杀了。”

    王钢铁一边介绍着报案人提供的情况,一边带着两人去往案发现场,大小姐赵慧颖的房间。

    穿过了一片花园之后,三人来到了位于一楼的案发现场。

    房间门口站着三个人,管家,何志刚,花匠,李建涛,还有佣人,张竹梅。

    房间里,大小姐赵慧颖倒在自己的梳妆台旁边,地上流了很多血。

    尸体周围没有发现凶器,乍一看,并不知道伤口在哪。

    王钢铁吩咐了几句,法医便开始检验尸体,两名警员则开始勘察现场。

    不一会,法医的检验有了初步的结果。

    “王警长,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是一个半小时前,致命伤在左胸,死亡原因是利刃刺入了心脏。”

    “嗯,接到报案是1小时25分钟之前,看来刚刚发生命案,管家就报案了。”根据死亡时间,王钢铁进行着初步分析。

    “利刃具体是指什么?”王钢铁接着问法医。

    “宽度大约是30毫米,和普通的水果刀宽度类似。”法医补充着关于凶器的信息。

    “嗯,凶器呢?找到凶器了没有?”

    一名警员报告着对现场的勘察结果,“报告警长,现场没有找到凶器。”

    “啊?屋外找了吗?”

    “窗户外也找了,没有发现。”这名警员回答道。

    “还有其他发现吗?”

    “有,警长,这扇窗户是向外开着的,并且其中一格的玻璃被打碎了。”

    王钢铁走到窗边查看。

    这是一扇向外推开的木窗,共分为六格,每一边三格,每一格里镶着一块玻璃。

    窗户向外打开着,右下角这一格的玻璃被打碎了,散落在了房间外的水泥地上。

    房间里没有凶器,难道是被凶手拿走了?

    如果凶手用水果刀杀人的话,为什么要拿走凶器呢?擦掉指纹不就可以了啊?

    难道是因为凶器上有指证凶手的证据?或者说,找到凶器,就知道凶手是谁了,所以凶手才必须拿走凶器?

    王钢铁挠挠头,有些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