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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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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人们渐渐地接受了世风日下的情况,可以说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

    我虽然自责自己没有守住,但也能用时代不同了来劝慰自己,这没什么,时代已经变了,没人在意你婚前是否处女了。

    中午的时候,我还是别扭着,还想走,赵林也没说同意或不同意,只是说:“先去吃饭吧,我请你吃大餐,吃完饭再说。”

    于是我俩去了蓝岛大厦顶层的美食城,渐渐平静下来的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更大的问题,我不会怀孕吧,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常识,不知道什么情况下会怀孕,什么情况下不会怀孕。

    我又被自己的想法惊到了,失身是没办法补救了,可是我可不能未婚先孕,我又恨起眼前这个男人,都是他让我如此害怕,惶恐,我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压低声音小声地问他:“我~~我不会怀孕吧?”

    赵林也不敢肯定,“应该不会吧。”

    我又奉上了我的白眼球给他,气呼呼的小声问他:“有什么办法吗?”

    “可以吃避孕药吧,不过是事先吃还是事后吃我就不清楚了。”

    “我不管,你先去买避孕药吧,不管管不管用,先吃了再说。”

    于是我在美食城心烦意乱地吃着喝着,等着去买药的他,不一会儿,赵林就回来了,拿了一盒避孕药给我。

    我做贼般偷看了一眼四周,人挺多的,不过大家都自顾自的吃着饭,聊着天,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我,是我自己太心虚,感觉人们都发现了我的秘密一般。

    其实大家都很忙,忙着自己的生活,工作,学习,根本没有精力和心情关注于己无关的事情。

    我小心翼翼地拿出药盒里面的说明书,把盒子塞进了我的背包里,瞟了一眼四周,见没人注意,就仔细看起说明书来。

    我终于嘘出了一口气,原来这个避孕药在行房四十八个小时内吃就好使,我便没敢在美食城里马上吃掉它,就怕被人发现,而是准备回到宿舍后再吃。

    也许人家看到盒子就知道怎么回事呢,我可没有勇气再拿出那个小药盒子。把说明书也塞进了背包。

    赵林小心翼翼地看着我说:“吃饱没?还需要来点别的东西不?”

    我摇了摇头,我吃饱了,不对我是吃撑着了,我就是这样,有心事的时候爱用食物来转移注意力,化悲愤为食欲,把食物吃到肚子里感觉好受多了。

    赵林又问我:“咱俩去逛商场还是去看场电影?”

    我心里很乱,只想自己静静的呆着,想想往下怎么办?我又说要回去。

    赵林没有接我的话,只是又劝着我:“你不是说要买件风衣吗?咱俩先去把衣服买了吧,你们下一次休息不一定什么时候了。”

    我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答应了,反正衣服是要买的,我都和单位同事说过了,要去北京买衣服了,如果没买衣服就回去,岂不是很没面子。

    于是我俩开始逛商场,赵林一直很有耐心地陪着我逛着,也时不时给我一些建议,认真地帮我挑选,渐渐地我放下了心事,在商场慢悠悠地逛着。

    买好衣服后,当然我坚持用自己的钱买的,要是以前,他掏钱给我买衣服我尚能接受,不过今天我心里特别抵触用他的钱。

    他没有在坚持,好多年以后,我俩曾经说起过我不肯用他的钱,他笑着和我说着,反正我的钱都是给你挣的,早花晚花倒也无所谓,你的钱是你的,我的钱也是你的,随便你花。

    当买好衣服后,我又提出了要回去,他说:“再去超市买些好吃的吧,上周我也没去你那里,存货不足了吧,咱们补货去吧。”

    我想了想,也是,我那个放零食的小箱子已经见底了,因为想着就要来市里了,所以没有在村里买,还是超市里的东西有多又便宜,我是想买些吃的、用的东西。

    然后我俩又去了超市,等拎着两大包东西出来的时候,天竟然已经黑了。

    赵林又说道:“你看天都黑了,到了县城还不知道有没有出租车了,再说了,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我也不放心,还是回我宿舍在住一晚吧。”

    我叹了一口气,站在超市门口自己胡乱想着,自己回单位?自己找个旅店住?唉,我知道自己没办法了,还是同意了和他一起回到了他的宿舍。

    他看出了我很累的样子,就建议我们先回宿舍,在家做着吃,我点点头,心里腹诽着,怪不得刚才他在超市买了那么多熟食、蔬菜和水果,基本上晚饭就够了,哼,阴险的家伙。

    我俩又坐着公交车回到了他的宿舍。

    经过了一下午的时间,我心里渐渐的平静下来,事已至此,后悔无用!

    世上没有后悔药,不会因为我的难受而改变过去,所以我在赵林做饭的时候,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电视打开着,我却没有注意电视里在演什么。

    我全部心思都放到了早晨的这个事件里,胡思乱想着,如果将来我嫁给了赵林,那么第一次给了他也没什么,不过是把洞房提前了。

    而且,赵林一直以来对我动手动脚,我不也没有过严词拒绝过吗,最后发生了这种事情也是赖我自己默许的结果。

    我自己不也想象过和他肌肤相亲的浪漫吗,看小说碰到类似描写,我不也幻想着,要是我和赵林也会如何如何吗。

    特别是最近在工厂,偶尔那位醉酒仁兄令我有些害怕,我还瞎琢磨来着,我还是比较在意自己的第一次一定要给赵林的,因为我爱他。

    如果我俩结婚,这件事在我心里应该会不那么抵触,只不过提前了一点罢了,错误的时间做了正确的事情。

    各位看官,你们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现在的年轻人比较时兴试婚的,不就是婚前住在一起,除了婚礼和结婚证,和夫妻没什么两样吗。

    更有婚前就住进婆婆家或丈母娘家的,虽然老人们一般都是比较反感的,不过,现实社会对这种事情已经是见怪不怪,视为平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