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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各有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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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千红看来,正如那句俗话“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之说,一款饰品总有自己独特的卖点,不会存在所有人都喜欢的饰品,也不会存在没有任何人喜欢的饰品。

    不过相比之下,还是会有受到更多人喜欢的一些饰品。这种饰品类似流行歌曲,因为通俗易懂、包装精细或价格适宜而更易为人接受。但是价格高昂的饰品绝对不能走流行路线,如它们没有独特之处,那么就注定乏人问津。

    原因在于,饰品不仅是一种财富和装饰,其中还蕴含着文化内涵。不同职业、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品味的人在面对各种饰品时的选择绝对不同。男人喜欢金,女人喜欢银,小孩子喜欢亮闪闪的水晶,老人家喜欢翡翠或黄金,黑社会专戴沉甸甸的金链子,白领更偏好纤细精致或者华丽复古,藏族人爱好大个大个的玛瑙石,而品味越高的人越关注一款饰品的设计和背后的故事。

    简而言之,一款饰品一定要有它的卖点,只看这个卖点契合哪类人的心理需求而已。

    末了,千红总结说:“我的制胜法宝是:每当拿到一款饰品,我总要问自己三个问题,这款产品的卖点是什么,什么样的人会喜欢它,最最重要的是它背后有什么故事。”

    文心不屑地耸耸肩:“难道客人不知道故事都是编的么?”

    千红摇头:“故事当然都是编的,但只有故事会让客人更深刻地了解饰品的文化意义。没有故事的钻石只是石头,一有故事就变成了珍品。无论故事是后来编的还是早已有之,只要我讲得够好,能够触动他们内心那根弦,那么就算我是个骗子,他们也是心甘情愿上当受骗。”

    “吓,听去像在说爱情猎手,编一个好听的故事,声泪俱下地表演一番,然后就能骗财骗色。”

    千红听了禁不住感叹:“你说得倒是不错,如果我能像卖饰品一样把男人弄到手,今日还何愁被老妈逼婚!也不知怎么地,一到谈恋爱的时候我的脑袋就是个浆糊。”

    文心默默沉思。

    对于旅行者而言,这个草原与那个草原有什么不同?本质上,没什么不同,都不过是过境的一道风景线,但为什么旅行者对不同的草原偏偏有着完全不同的期待与心情?

    把这个问题换一个说法:对于一个人来说,这个异性或者那个异性有什么不同?本质上,没什么不同,都不过是外形相似、结构相似的另一种性别的人而已。但是,每个人总是会拒绝大多数异性最终接受少数的人而已。

    似乎有一点灵感欲出不出,挠得人心痒痒。她闭上眼,一心要把这灵感从迷雾中揪出。她有一种预感:如果自己能把答案找出,不仅可以解决策划方案的问题,也可以解决自己的爱情问题。

    但,思绪晃来晃去始终差了临门一脚。她决定换一个话题。

    “你喜欢大河吗?”

    千红眯起眼,为难地说:“这么肉麻的问题可以不用回答吗?”

    “你喜欢褚滔么?”

    “得,饶了我吧!”

    文心追问:“他们长得一模一样,他们拥有同一个身体,看起来摸起来闻起来都是一样。你为什么就喜欢这个,不喜欢那个?”

    千红将果汁放在一旁,咂咂嘴说:“你应该问问那个王八蛋,为什么这个他喜欢我,那个他就讨厌我呢?”

    “如果那个他也喜欢你呢?”

    这个假设具有意外性,顿了顿,千红才回答:“用小王子的那只狐狸的话来说,大河驯服了我,而褚滔没有。”

    文心继续追问:“大河为什么能驯服你?他最最打动你的是什么?”

    一时间,千红陷入了思索和回忆中,半晌才回答:“这个问题还真不好说,或许只是他的回眸一笑,也或许只是他温柔的一瞥,总之,他身上散发的就是一种能让我飞蛾扑火的感觉。”

    文心怪怪地笑:“这就是你的爱?还是欲火焚身?”

    千红反问:“你的爱不是如此?”

    每个人都有痛脚,文心只得退步:“大河是你小时候的王子吗?”

    过了很久,千红才叹息道:“你不说,我都忘记小时候我也曾经梦想自己是公主,然后遇见自己的王子,王子与公主一起打败邪恶的巫婆,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怎么从来没有童话故事告诉我,王子居然跟巫婆还能是同一个人!”

    文心没有说任何宽慰之言,摇曳的烛光已将这叹息化为一片祥和。

    但她心底下却是一动:当小时候的某个念头成长为伴随我们一生的情结以后,是否我们钟爱的就只有那些带着贴近我们情结气息的人与物呢?

    恋父情结带动了大叔热,公主情结使淑女大受欢迎,恋母情结让具有母爱之光的女孩子特别耀眼,浪漫情结升华了我们所有的爱情期待,高贵典范的情结令女人们莫不喜欢席地的晚礼装,男子汉的情结成就了万宝路,有关冒险的情结引出了戴着眼罩的男人……也许不是绝对,但我们的目光投向更多的总是我们自己情结的指向。

    文心忽然激动起来,她感觉自己已经抓住了隐藏起来的灵感的尾巴:“千红,草原令你想到什么?”

    千红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马牛羊?牧民牧歌?帐篷?还有什么?”

    文心着急地要求道:“不不不,说些形容词!”

    “一望无际算不算?”

    “说些表达你的想象的形容词,一句话或者一段场景什么的都可以!”

    千红歪着脑袋想了半天:“我纵马奔驰在草原上,蓝天白云,鲜花遍地,蝴蝶飞飞,兔子跳跳,嗯,对了,这种地方应该两个人并肩骑马,意气风发,《还珠格格》的歌是怎么唱的来着?”

    文心轻轻唱起:“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歌未唱完,她突然笑起来:是了,这才应该是人们内心深处的草原情结——广袤的大地,稀少的人群,无拘无束,与心爱的人浪漫相守,仿佛世界上只剩下彼此两个人而已。策马奔腾享受的并不真是人世繁华,而是在人世繁华中沉浮之后回到广袤无人大草原上的返璞归真。

    千红不知文心在笑什么,奇怪地问:“这首歌有那么好笑吗?”

    文心抹掉开心的眼泪说:“我只是高兴,我想通了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们喜欢的并不是那个在白天大风扑扑几乎吹倒人、到了晚上冷得人瑟瑟发抖的草原,而是那个存在于我们想象之中的、超乎人世之美的、浪漫得一塌糊涂的、没有寒冷没有愁苦没有烦恼的草原。”

    千红不明其意:“那又怎么样?”

    文心耸耸肩:“就像你喜欢的其实也不是大河,而是比大河更加优雅、更加温柔、更加帅气、更加有气度的传说中的王子一样。”

    “啊?”千红彻底糊涂了,“什么意思?有那么一种人存在吗?”

    文心认真地说:“如果真有那么一种人存在,大河早就是历史了。亲爱的,谢谢你,我灵感来了,我现在要做方案,你要去要留都随便。”

    千红顿时大急:“喂喂,我们最初不是这么说的,你不能忘恩负义、过河拆桥啊!”

    “是是是!”文心顺手从包里拿出一本书递给千红,“《二十四个比利》,早想给你参考参考的,这是你的第一项学习内容。万千红同学,一定要加油哟!”

    千红拿着书,呆了半天,才愤愤然抱怨道:“早拿出来不行么?非要骗人家先说那么多废话!”

    可惜,文心已经完全埋头在策划书的字里行间,对外界的一切充耳不闻了。